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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城路(富民路-东方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23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6-23 公开日期:2008-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格局,满足城市发展需求,提高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城路(富民路-东方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城路(富民路—东方东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231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格局,满足城市发展需求,提高交通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市领导批示精神,同意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2007年12月6日签发的“东城路(富民路-东方东路)道路规划”,实施东城路(富民路—东方东路)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南起东方东路(原东方大道),北至富民路,全长1421米,规划红线宽36米。
  2、道路跨越潞横河处新建单跨16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梁桥一座,桥梁总长21.14米,桥宽39.6米。
  3、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为BZZ-100KN;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城-A级汽车荷载;人群荷载标准为CJJ77-98;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河道无通航要求,桥梁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90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2500万元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2773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投资628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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