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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架路钟楼区段两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1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20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5-30 公开日期:2008-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创优高架路两侧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民生、环境”方面重点突破的30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架路钟楼区段两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8〕20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创优高架路两侧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经济、民生、环境”方面重点突破的30项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08〕40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局下属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高架路钟楼区段两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该项目主要涉及在建高架路一期工程钟楼区段(龙城大道至新运河)两侧约200米纵深范围,主要整治内容为建(构)筑物立面整治、绿化完善、广告牌及店招整治改造。具体内容为:
  1、沿线建(构)筑物立面整修粉刷64万平方米,清洗2.5万平方米,屋面整治13万平方米。
  2、沿线建设临时绿地12.5万平方米。
  3、拆除户外广告3800平方米,新增遮挡广告6072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40块,拆除改造门楼牌匾4002平方米,拆除门楼牌匾60块,整修维护门楼牌匾200块。
  三、核定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8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35万元,预备费及其它1371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按程序办理用地、规划、环保等法定手续,进一步完善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工程管理,控制好投资,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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