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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春江、奔牛公交枢纽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9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1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3-26 公开日期:2008-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交线网密度,为邻近乡镇提供公交配套条件,解决公交停车、回车困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春江、奔牛公交枢纽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114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公交线网密度,为邻近乡镇提供公交配套条件,解决公交停车、回车困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春江、奔牛公交枢纽站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包括春江、奔牛二个公交枢纽工程。其中春江镇公交枢纽站位于新北区春江镇,规划港纵三路与规划港西三路交叉口东北角位置,项目用地面积约7600平方米;奔牛公交枢纽站位于武进区奔牛镇,奔卜公路西侧,项目用地面积约13323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站坪、站台、站棚、站房等公交设施,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消防、路灯、绿化、厕所、职工车棚、围墙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010万元,其中:春江公交枢纽站匡算总投资760万元;奔牛公交枢纽站匡算总投资125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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