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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迁建广化桥派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5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5-05 公开日期:2008-05-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切实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改善工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迁建广化桥派出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化桥派出所自1998年因广化桥改建拆除以来,长期租房办公。为切实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改善工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同意你局实施广化桥派出所迁建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民警办公业务用房620平方米,户籍办证大厅100平方米,讯问、技术监控等辅助用房1080平方米,民警宿舍500平方米,保安、协管员业务用房500平方米,车库2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850万元。资金来源除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投资补贴200万元、拆迁补偿80万元外,其余由你局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常发改〔2006〕278号文予以撤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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