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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交集团公司(自行车鞍座厂)及周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8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3-07 公开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满足公交集团公司(自行车鞍座厂)及周边地块开发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交集团公司(自行车鞍座厂)及周边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85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公交集团公司(自行车鞍座厂)及周边地块开发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申报的公交集团公司及周边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拟建工程主要包括松涛路、陈渡南路和后塘河北侧绿地三部分,其中松涛路西起龙江路,东至学花路西,长597米;陈渡南路北起松涛路,南至后塘河,长330米;两条道路规划红线宽均为24米,为城市次干道。道路跨越规划河道处新建单跨8米的简支板梁桥一座。后塘河北侧绿化西起龙江路东140米处,东至陈渡南路,面积4986平方米。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420万元,根据该地块出让条件,资金来源由常州俞记和嘉置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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