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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青龙中心小学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7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3-06 公开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配合天宁开发区建设,解决青龙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2004-2020常州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青龙中心小学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配合天宁开发区建设,解决青龙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2004-2020常州市市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同意天宁区文教局实施青龙小学迁建项目。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13500平方米,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3000平方米,综合体育及其配套用房3000平方米,并建设3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一面,篮、排球场各六面。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972万元,其中前期费用475万元,土建费用3225万元,装潢及配套费用1035万元,不可预见费237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政府及天宁经济开发区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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