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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市区房改房平屋盖防渗漏隔热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7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2-25 公开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逐步解决房改房平屋盖防渗漏隔热问题,改善居民居住质量,为民办实事,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市区房改房平屋盖防渗漏隔热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逐步解决房改房平屋盖防渗漏隔热问题,改善居民居住质量,为民办实事,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2008年度市区房改房平屋盖防渗漏隔热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2008年度修缮项目主要涉及红梅、富强、丽华、北直街、北环、朝阳、浦北、清凉、工人、花园、白云、东头村、吊桥路、东下塘、广化街151号、高墩湾、广化里、清潭、荆川、花园、勤业、机械、西新桥等住宅小区中部分平屋盖老住宅楼,修缮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具体修缮范围、规模、标准和方案等请在可研阶段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2008年度修缮项目匡算总投资20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按规定筹措解决,筹措方案须报市政府同意。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特此批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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