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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2008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65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2-20 公开日期:2008-0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扩大我市清水工程的实施范围,加大换水、截流工程的推进力度,全面实现市区河道水清起来的目标,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2008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扩大我市清水工程的实施范围,加大换水、截流工程的推进力度,全面实现市区河道水清起来的目标,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结合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实施2008年清水工程水利治理项目。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片区调水换水工程。新建北塘河水利枢纽、永汇河枢纽、老澡江河枢纽,扩建通济河过铁路涵洞。
  2、整治城郊接合部河道及支浜8条,分别为三里庵河、团结河、同心河、丁横河、糜家河、圩墩内塘、凤凰河、小王河。
  3、对城区外围19条河道清淤,分别为童子河、三八河、下塘沟河、大寨河、21米河、梅龙坝、中村浜、南通济河、雕庄浜、青龙港平桥段、革新河、潢河、常丰河、芳渚河、机厂河、宛沿河、白荡河、采菱港城区段、北市河。
  4、实施相关辖区水环境整治补助项目。
  5、续建北塘河城区段生态景观河道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7475.11万元(其中投资额5297.61万元的北塘河水利枢纽工程已经我委常发改[2007]599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在市财政拨款和常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龙生活区地块开发收益中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并进一步明确细化辖市区水环境整治补助项目,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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