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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澄路01、02、04、06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1-03 公开日期:2008-04-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格局,满足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澄路01、02、04、06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10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格局,满足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申报的常澄路部分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拟建道路包括规划道路一、天马路和规划道路二共三条道路。其中规划道路一位于地块西侧,北起天龙路,南至建材新村路,长454米;天马路位于01、02号地块南侧,04、06号地块北侧,东起通江南路(常澄路),西至规划道路一,长223米;规划道路二位于地块中间,北起天龙路,南至建材新村路,长448米。规划道路一与天马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规划道路二道路红线宽度12米,均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雨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56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相关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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