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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万福路S03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29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2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4-03 公开日期:2008-04-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城市建设,创优环境,根据我市相关规划,原则同意实施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万福路S03地块改造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建设,创优环境,根据我市相关规划,原则同意你公司按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条件和要求、市规划局2008年2月26日审定的“万福路S03地块规划建筑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对通过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取得的“万福路S03地块”开发建设商办综合楼。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地块用地南至通江南路(万福路)北侧绿地、西至在建凯纳商务酒店项目,东、北分别至规划城市道路,总用地面积809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市国土部门核定的该项目出让用地红线图。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19层商办综合楼1幢和2~4层商业附楼及裙房。整个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36405平方米,其中:商业10788平方米,办公25617平方米。另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库6838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须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建,地下室顶板标高不得高于地块周边道路路面标高。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3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362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11350万元,其他费用1607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资本金比例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该项目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各项指标须满足土地出让条件和政府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内公益性和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等必须按土地出让条件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足额配套、同步实施并交付使用,公建配套设施的位置安排应充分考虑方便业主和群众,配建的公共厕所须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实施。
  六、该项目办公楼部分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计,合理设定建筑层高和建筑结构,确保安全。销售时须明示“办公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限制,须告知不可私自拆改房屋结构或加层。
  七、该项目地块东侧12米宽规划道路、北侧9米宽规划道路需由你公司承担建设费用。
  八、根据土地出让条件和合同要求,本项目应在2008年10月31日前开工建设,于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
  九、请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认真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交通影响评价分析工作,优化项目内部和外围的交通组织设计、停车场(库)位置及出入口的设置。加强与周边地块项目的衔接。
  十、请按照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政策要求在下阶段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方案,并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规划、用地、环保、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十一、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方案、总投资或股权结构等若有调整,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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