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8-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8〕111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8-03-26 公开日期:2008-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8〕111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满足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出行需求,为周边地区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申报的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拟建道路西起飞龙东路,东至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竹林校区)地块东侧规划道路,长429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66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相关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