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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续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317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6-29 公开日期:2007-06-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缓解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压力,妥善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延期建成所产生的问题,保证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续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7]317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压力,妥善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延期建成所产生的问题,保证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同意你局申报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续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该续建工程设计规模为1050t/d,设计有效库容110m3,设计标高至34m。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坡防渗工程;道路工程;雨污分流导排系统;一、二期垃圾堆体上渗沥液收集与导排系统;沼气收集与导排及利用系统;局部封场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99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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