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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采菱村委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26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6-05 公开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格局,提升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满足采菱村委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通行和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采菱村委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格局,提升区域交通整体服务水平,满足采菱村委地块开发建成后的交通通行和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采菱村委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工程包括离宫路、凤凰路、河滨东路三条道路和新运河北侧滨河绿地。其中离宫路西起凤凰路,东至青洋路,长约619,规划红线宽24,交叉口渠化段和港湾公交停靠站处规划红线宽27;凤凰路北起离宫路,南至河滨东路,长约605,规划红线宽30,交叉口渠化段和港湾公交停靠站处规划红线宽33;河滨东路西起凤凰路,东至青洋大桥地面辅道,长约525,规划红线宽30,交叉口渠化段处规划红线宽33;新运河北侧滨河绿地位于河滨东路南侧,新京杭大运河北侧,绿地面积18500平方米。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857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和各专业管线单位共同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完成拆迁调查,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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