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动戚区老年事业发展,完善老龄保障服务体系,同意由戚区民政局按规划实施戚墅堰区老年公寓一期工程。
二、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8260平方米。其中住房面积4600平方米,康复、娱乐、保健等用房面积2210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1450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前期费用60万元,建安费用865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用25万元,不可预见费50万元。资金来源由戚区政府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布。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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