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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和西门水上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23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5-22 公开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解决水警支队租房办公的实际困难,保证水警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同意该工程
发展改革委关于市公安局水警支队和西门水上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解决水警支队租房办公的实际困难,保证水警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同意你局实施市水警支队和西门水上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水警支队业务用房730平方米,教育训练用房750平方米,生活辅助用房320平方米;西门水上派出所业务用房750平方米,教育训练用房520平方米,生活辅助用房43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由原水警支队办公用房拆迁补偿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常计[2004]346号批复中关于水警支队业务用房建设的相关内容予以撤销,调整为本批复内容。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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