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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22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5-14 公开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漕上路(大明路--五一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建设内容和方案。

二、该工程西起大明路,东至五一路,全长约2915,道路红线宽40。道路跨越三条规划河道处各新建桥梁一座。项目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由戚墅堰区人民政府承担;道路、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专业管线工程投资由相关管线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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