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堂北路(横塘河-丁塘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1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20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5-08 公开日期:2008-03-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推动青龙工业园区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堂北路(横塘河-丁塘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2007]206号

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推动青龙工业园区经济持续发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你局下属铁路建设处按市规划局2004714签发的“新塘北路(北环路至丁塘港)道路详细规划”实施新堂北路(横塘河-丁塘河)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该工程西起横塘河,东至丁塘河,全长1350,道路红线宽42

2.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青洋路与该道路的交叉口渠化,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信、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他配套工程。

三、设计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荷载标准:BZZ100KN;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5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防洪标准:采用区域防洪,道路中心高程不低于3.8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799万元,其中道路、绿化等工程投资2568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费用2707万元,由天宁经济开发区筹措解决;其他524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新堂北路园区段(横塘河—丁塘河)工程用地的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0718号),进一步落实用地手续,项目必须在符合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实施;并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待完成各项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二○○七年五月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