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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住宅房屋外立面出新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150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4-04 公开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原则同意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住宅房屋外立面出新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2007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住宅房屋外立面出新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建设内容和方案。

二、本工程是政府2007年“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组成部分,内容主要为关河西路、晋陵中路、长江路两侧相关住宅外立面的出新整治。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47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统一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请加强与关联项目和相关部门的衔接,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规划、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须进一步明确住宅房屋出新整治的具体范围、整治方案、整治标准和资金筹措落实方案等。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特此批复。

 

 二○○七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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