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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07年老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0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88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3-05 公开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2008年常州市城市建设实施纲要》,为逐步改善城区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该工程
关于2007年老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7]88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2008年常州市城市建设实施纲要》,为逐步改善城区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2007年老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和方案。
  二、2007年度整治范围主要为:建材宿舍、竹林新村(1-11幢)、故园里、故园路宿舍、西上园和三堡街南楼等。整治内容主要为:房屋修缮、地坪设施整修、绿化优化等。具体整治范围、规模、标准和方案等请在可研阶段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2007年度整治项目匡算总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按规定筹措解决,筹措方案须报市政府同意。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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