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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新堂北路(横塘河--丁塘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0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7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3-02 公开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常州市规划局《新堂北路道路规划》(2004-道-09),同意该工程
关于新堂北路(横塘河--丁塘河)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07]76号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城市路网,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常州市规划局《新堂北路道路规划》(2004-道-09),由你局下辖铁路建设处实施新堂北路(横塘河--丁塘河)工程项目是必要的。
  二、该工程西起横塘河,东至丁塘河,全长约1350米,红线宽42米。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公交站台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5799万元,其中:道路、绿化投资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征地、拆迁由天宁经济开发区承担;专业管线工程投资由相关管线单位自筹。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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