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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晋陵中路、广化街、关河西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7-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7]66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7-02-15 公开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5号文)精神,同意该工程
关于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晋陵中路、广化街、关河西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为进一步创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5号文)精神,由你局下辖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晋陵中路、广化街、关河西路街景美化整治工程是必要的。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治;楼宇照明、户外广告、门楼牌匾整治改造;配套环卫设施建设。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0214万元,其中:建筑立面改造、楼宇亮化等投资原则上由业主自行承担,政府适当补贴;其它投资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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