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区域经济建设,不断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市规划局2006年8月8日审定的“梅庄路道路详细规划”,同意西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梅庄路(邹傅路—运北路)工程。 二、该工程东起邹傅路,西至运北路,长14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通讯、供电等各类杆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680万元,资金来源由西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手续,委托专业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本批复仅作为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本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未履行完各项法定前期审核程序,项目不得开工。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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