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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6-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6]399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6-11-20 公开日期:2008-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解决我市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根据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招商时所确定的厂区外配套工程由你局实施的边界条件,同意该工程
关于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解决我市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根据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招商时所确定的厂区外配套工程由你局实施的边界条件,同意你局下辖环境卫生管理处实施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
  二、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焚烧发电厂建设期的“五通一平”;冷却水取水工程;发电上网外围的高压线路搭建;生活垃圾进厂道路建设;炉渣临时堆场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焚烧飞灰预处理设施建设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77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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