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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星鑫家园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6-000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6]344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6-10-30 公开日期:2008-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提高路网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工程
关于星鑫家园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状况,提高路网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同意你局下辖市政工程管理处实施星鑫家园配套道路工程。
  二、该工程包括长客路、新昌路和东芝变压器厂专用道三条道路,总长度1406米。其中长客路南起常新路,北至新昌路,长867米,规划红线宽24米,在道路东侧按规划建设公交首末站,总面积1580平方米,管理站房面积300平方米;新昌路东起长客路,西至龙江路,长292米,规划红线宽20米,道路跨越规划河道处新建单跨16米简支板梁桥1座,桥宽21米;东芝变压器厂专用道东起长客路,西至龙江路,长247米,规划红线宽12米。
  三、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供电、通信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道路照明、公交站台、绿化等其它配套工程。
  四、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105万元,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投资以及新昌路、东芝变压器厂专用道与地块范围外长客路的征地拆迁费用2773万元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其它投资332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五、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等各项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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