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雕庄街道采菱公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06-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06]332号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2006-10-19 公开日期:2008-03-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集约利用雕庄街道土地资源,改善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原则同意该工程
关于雕庄街道采菱公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集约利用雕庄街道土地资源,改善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原则同意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总公司按规划实施采菱公寓项目。
  二、该工程位于雕庄街道内,凤凰路以东、离宫路以南、青洋路以西、运河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25公顷,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8.7亿元,资金来源由常州东南经济开发总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规划、用地、环保等前期工作,办理相应开发资质,尽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六、小区名称按有关规定报批。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