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市场供应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06-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贸贸易[2006]214号 发布机构:市经贸委
生成日期:2006-09-27 公开日期:2008-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市场供应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市场供应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经贸贸易[2006]214号

 

关于做好2006十一''黄金周市场供应

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粮食局、供销社、烟草局、贸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辖市、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十一黄金周和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稳定商品市场供应,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措施,力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食品流通和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要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主要内容是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对于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要督促企业销毁,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集中开展酒类、肉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假酒、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加大对屠宰厂()的监管力度,严把生猪入厂关,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查验,要求屠宰厂()对运输工具、装卸器具及废弃物进行强化防疫消毒处理,尤其要坚决杜绝屠宰、销售病死猪,严防疫病通过屠宰环节传播。

二、高度重视,抓好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加强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通过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各项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加强黄金周期间组织重大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营业高峰期、展览会、开业庆典和促销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充分考虑大型促销等活动中潜在的人员拥挤、秩序混乱、疾病传播和人身伤害等不安全因素,完善防范应急预案,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三、精心筹备,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市场的分析调研,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动态,千方百计组织好商品货源,立足早准备、早落实。切实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确保假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在保证市场供应充足的前提下,要根据今年两节重叠的特点,适应当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增加名优特商品供应,力求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如果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各部门、各单位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立即上报我委。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