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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职业学校2012年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06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12〕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2-27 公开日期:2012-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评选职业学校2012年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参评对象、评选标准、推荐程序、具体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评选职业学校2012年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常教德〔2012〕2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优(以下简称“三创”)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根据《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12年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职〔2012〕5号)要求,现就开展职业学校继续开展“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市区域内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籍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创”优秀学生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和了解创业知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以上;身心健康,积极进取向上。
  2.担任班级、团支部、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
  3.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遵守社会公德,在班主任指导下,制订切实可行的集体奋斗目标和工作计划。班级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每个学生都在班级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2.注重班集体建设,班级凝聚力强,形成催人奋进的集体氛围。干部独立开展工作,起到表率和核心作用;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同学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自治自律的能力。
  3.班级常规管理有特色、有成效,班容班貌健康向上,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建设特色鲜明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在校内、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学生无违法、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学习积极性高,成绩位居年级前列。学生专业思想稳定,热爱本专业学习,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取得佳绩。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5.班级曾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三、推荐程序
  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经师生推荐或学生自荐、系(部)评议、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张榜公示(1周以上)的程序确定名单,并逐级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具体要求
  辖市、区学校(含技校)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市区职校、技校直接报常州市教育局德育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学校上报时应附下列材料:
  1.省级、市级“三创”优秀学生、

常教德〔2012〕2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创业创新创优(以下简称“三创”)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根据《关于在职业学校评选2012年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职〔2012〕5号)要求,现就开展职业学校继续开展“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市区域内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籍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创”优秀学生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和了解创业知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以上;身心健康,积极进取向上。
  2.担任班级、团支部、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
  3.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被评为县(市、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党爱国,遵守社会公德,在班主任指导下,制订切实可行的集体奋斗目标和工作计划。班级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每个学生都在班级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2.注重班集体建设,班级凝聚力强,形成催人奋进的集体氛围。干部独立开展工作,起到表率和核心作用;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同学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提高,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自治自律的能力。
  3.班级常规管理有特色、有成效,班容班貌健康向上,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建设特色鲜明的班级文化,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在校内、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学生无违法、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
  4.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学习积极性高,成绩位居年级前列。学生专业思想稳定,热爱本专业学习,在各级各类大赛中取得佳绩。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5.班级曾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三、推荐程序
  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经师生推荐或学生自荐、系(部)评议、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张榜公示(1周以上)的程序确定名单,并逐级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具体要求
  辖市、区学校(含技校)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市区职校、技校直接报常州市教育局德育处,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学校上报时应附下列材料:
  1.省级、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省、市各一份(盖校印);
  2.省级、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4、5)各一份(盖校印);
  3.评选情况简明汇报一份。含民主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意见反映、最终决定等。 
  4.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德育处judy@czedu.gov.cn,联系人:奉英,电话:85681385。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3.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4.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5.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3)省、市各一份(盖校印);
  2.省级、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4、5)各一份(盖校印);
  3.评选情况简明汇报一份。含民主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意见反映、最终决定等。 
  4.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德育处judy@czedu.gov.cn,联系人:奉英,电话:85681385。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市级和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3.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4.省、市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5.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29+常教德〔2012〕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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