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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2年常州市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0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2〕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2-29 公开日期:2012-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2年常州市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的对象、时间、办法、内容和评价、结果、有关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做好2012年常州市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教基〔2012〕1号

常教基〔2012〕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学校(含民办学校):
  实验是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八年级、九年级和高二年级学生。
  二、考核时间
  八年级、九年级:2012年5月7日-11日;高二年级:2012年5月14日-18日。
  三、考核办法
  八年级考生:从生物学科所规定的2个项目中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
  九年级考生:从物理和化学学科分别规定的2个项目中各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
  高二年级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分别规定的2个项目中各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
  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各辖市、区学校将各校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于2012年4月27日前上报各辖市、区教育科,辖市、区教育科将所属学校实验操作考核时间进行汇总,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局属学校实验操作考核方案2012年4月27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考核内容及评价
  见附件1。
  五、考核结果
  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由主考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当场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者由各校另行组织补考,补考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不变。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考核结果应与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相挂钩。
  2.各校要根据各科课程标准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开齐开足规定实验,按照教学进度组织教学,不得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加班加点,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在实验操作考核全部结束后,学校保存好原始材料,并将考核结果统一存盘以备查。各地、各校应认真进行总结。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须在6月15日前填写工作总结表(见附件2、3)并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4.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巡视和抽查,巡视和抽查面不得少于四分之一。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常州市教育局将对辖市、区实验操作考核进行巡视和抽查。
  联系人:孔德旺,联系电话:85681350,电子邮箱:jujj@czedu.gov.cn
  附件:
  (1)2012年常州市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内容及评价。
  (2)2012年常州市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辖市、区工作总结表。
  (3)2012年常州市初、高中实验操作考核学校工作总结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DA004-D0100-2012-031+常教基〔2012〕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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