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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批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1-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11〕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1-09-30 公开日期:2011-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第三批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的申报方式、评选办法、工作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三批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常教德〔2011〕1号

常教德〔2011〕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特色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第三批德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学校自主申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推荐数额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金坛市、溧阳市各5所,武进区8所,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各4所,戚区1所。
  三、评选办法
  1.初评。学校对照《常州市中小学特色学校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常教办〔2009〕12号)、《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要求,结合各自近三年德育特色创建情况进行自评、申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德育处;局属学校直接报送材料。材料上报截止日期:10月30日,联系人:奉英,联系电话:85681383。
  2.审核验收。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于11月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并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主要采取现场集中汇报、答辩等形式进行。
  3.考评审核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12月底进行命名。
  四、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校申报德育特色学校,督促创建学校做好总结和迎检工作。
  2.各申报学校要认真进行自评,总结本校在德育特色发展方面的经验和不足,完善本校德育特色发展规划和有关工作。上报材料要求:《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自评表(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2)和学校品牌活动项目书(该品牌活动要能体现学校德育的特色,并具有系统性、连续性、特色性,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目标、措施、成效等,1000字左右)。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交资料光盘一份(含品牌活动项目书、申报表、自评表以及影像资料PPT或专题片等)。
  3.未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未能落实省、市“减负”规定,师生有违法犯罪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出现流生,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省市教育部门开展的德育活动的学校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4.从2012年起,市、区两级行政部门将分别对前二批德育特色学校进行复评。请各有关学校按照创建计划,进一步打造德育品牌,积极准备复评工作。对复评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市级德育特色学校称号。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常州市中小学德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德育特色学校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DA004-D0100-2011-068+常教德〔2011〕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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