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11〕28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常州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常州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教师 继续教育 规划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印发
附件:DA004-D0100-2011-061+常教人〔2011〕28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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