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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1-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1〕1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1-05-23 公开日期:2011-06-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等做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意见
常教基〔2011〕16号

常教基〔2011〕1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进程,适应新时期我市经济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现就我市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以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抓手,以提升基础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为目标,进一步统筹配置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以优质名校为龙头的集团办学模式,发挥名校作用,强化名校社会责任,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建立市级统筹、辖市(区)管理为主的集团办学体制。教育集团组建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实际规划布点,统一建设,分级管理。
  (二)量质并举。把注重质量的整体提升与注重数量的扩张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名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名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特色,有选择地探索“一体式”、“合作式”等多元化集团办学模式,充分发挥集团办学对各地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分步实施。先城区后农村,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第一阶段在中心城区组建优质名校教育集团,第二阶段扩大到农村地区,第三阶段实现城乡优质教育一体发展。
  (五)全面覆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实现优质教育从学前教育阶段覆盖到职业教育阶段,从城市覆盖到农村。
  三、工作目标
   (一)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市区新组建6个教育集团,普通高中新组建1个教育集团,基本实现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缓解热点学校择校热现象。
  (二)2012年,进一步完善城区教育集团办学规范,各辖市、区全面推进集团办学,基本实现优质教育城乡均衡配置,满足城乡居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全市30%以上的优质幼儿园实行集团办学,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组建一批优质教育集团。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常州市教育局成立推进集团办学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办学核心学校的产生和认定,并在有关学校自愿申请加入的前提下,根据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和要求,审批确定各集团成员学校(教育集团审批备案表见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具体抓好集团办学的工作落实。市教育局计财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二)建立发展机制
  1.制定发展规划
  (1)各地教育部门要将集团办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水平,深入调查,专题研究,制定本地集团办学规划及实施方案,推进本地基础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2)各集团核心学校要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以共同愿景为目标,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学校文化为纽带,科学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并围绕集团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教育教学与资源配置、教师成长和学生发展,依法制定集团章程,确保集团各成员单位遵照章程办学。
  2.保障建设经费
  (1)市教育局设立集团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进集团发展过程中办学绩效显著的团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2)各地要对教育集团在校园建设、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适度提高建设标准,适度超前。
  3.创新人事管理
  (1)各地对教育集团核心学校输出到成员学校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方面给予保障,鼓励其把人事关系转至成员学校;也可将其人事关系保留在核心学校,并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核心学校的教师编制。要适当增加集团管理层的领导力量,满足集团管理的需要。
  (2)各集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激励机制。要建立集团主要领导的奖励机制,逐步探索多种分配形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
  4.探索管理制度
  (1)各地要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探索建立新型的教育行政部门与集团的关系。各集团要注重核心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集团内教育质量高、师资力量强、社会声誉好的成员学校可以成为新的核心学校,使集团从“单核集团”发展为“双核集团”。“新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脱离集团,利用其品牌和教育资源组建新的集团,使优质资源增量。
  (2)推进集团内成员学校之间教师、校长的交流和走校轮岗,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的有序流动,促进学校均衡发展。集团内成员学校的校级领导任命,应征求核心学校的意见。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力度,形成名师、名校长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
  5.健全评价机制
  (1)市教育局围绕集团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的健全有效、管理队伍与师资品质的整体提升、教育环境与文化资源的整合优化、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的明显提高等方面,制定集团办学考核评价方法(见附件2),适时启动对各教育集团的考核评价。
  (2)各地要建立对集团办学的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集团教育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与考核,着力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水平,不断推进各校教育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要将帮助和扶持新建、薄弱学校迅速提升“软实力”水平,作为集团办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核心学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附1:常州市教育集团申报备案表
  附2:常州市教育集团考核评价指标(试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集团办学  实施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DA004-D0100-2011-029+常教基〔2011〕1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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