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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1-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1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1-03-01 公开日期:2011-03-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时间、对象、办法、报名方式、考场设置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
常教发〔2011〕2号

常教发〔201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试时间
  2011年4月20日—5月31日。具体考试日程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通知到各学校。
  二、考试对象
  常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回考生)。
  三、考试办法
  1.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学校按本意见执行;
  2.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在总分不变,指导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参考本意见,由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试内容和考核标准;在读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地区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报名
  考生在所属学籍学校报名,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确定现场考试项目,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学校统一填报《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表式见附件1)、《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证》(考试证样式见附件2)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五、考场设置
  根据方便考生、有利组织、保障安全的原则,设立常州市区(直属学校、天宁、钟楼、戚墅堰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考点,进行封闭式考试。常州市区考点为常州市第二中学,新北区、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考点分别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考试项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考试规则详见附件3。
  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七、有关减免试规定
  对残疾、小年龄、因病免考、缓考的学生分别实行减试、免试、缓试和降标政策。
  1.残疾学生、小年龄学生考试分值
  (1)对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可以选择中考的任何一项参加考试,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参加考试者(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总分得38分;
  (2)运动伤害者参照残疾人考试分值认定办法;
  (3)小年龄在体能类实施降标(降1分标准)评分。
  以上类型考生经考试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布。
  2.因身体健康原因参加现场考试受到严重影响,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申请免试,每申请免试1项,该项目考试成绩按60%计分。
  3.临时有严重病伤的学生,可申请缓试、补考,时间为五月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集中一次性补考。
  4.考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二周岁者(1997年1月1日后生的),由派出所出具口卡证明,经审核符合者,降低标准给分,体能类测试加1分。过于矮小者在实心球项目上降标加1分,过于肥胖者在长跑项目上降标(平时成绩中长跑测评则降减10秒计分)。加分后不得超过该项目满分标准。
  5.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按手续办理选项(跑50米)或免试,须在体检时办妥证明。
  以上情况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有关部门(县、区级以上医院或市体检站)出具有效证明,最后由考务组审核批准。
  八、部分项目采用“+1”评分法
  对部分项目实施“+1”评分法(具体见附件4)。各项测试得满分再“+1”分,可互补不足满分项,但总分不突破40分。
  九、回考生平时成绩认定
  回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除必须参加现场考试所规定的内容外,须另加试一项体能类考试(从50m跑、实心球、跳绳、立定跳远四项中选一,但与个人现场报考体能类项目不得重复)作为平时成绩的得分,此两项评分(现场考试+平时成绩)之和为最终体育中考成绩
  十、有关收费遵照2010年标准执行。
  十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丁伟明
  副组长:胡  鹏  王定新  常仁飞
  成  员:严维铭  袁建平  胡  红  汪天立  严东明
      吴近贤  甘亦农  朱志平  姚水虎  芮火才
      张世善  卞优文  任  洁  胡金芳  贺国良
  各辖市、区相应成立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2.考务机构
  设立考务组、纪检组、安全保卫组、医务后勤组等。
  十二、工作要求
  1.各工作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开好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到人。各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
  2.选调的监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要正派,有一定业务能力。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其参加监考工作。
  3.考试按规则进行规范操作,场地、器材、设施要严格检查审定。考试期间强化岗位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场,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标志,定点工作。
  4.考试各环节均设监察人员,临场增加学生监督代表,由学校在报名时在每组编组学生中确定并标明学生监督代表。
  5.考试成绩现场公告,成绩记录经审核盖章后及时输入微机处理。登记表、成绩分别交招办、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考生学校保存。若成绩公告后发现有误,由考生或学校在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向考务组提出,经核实后,重新公告结果。
  6.考试现场配备两名医务人员,备好急救器械和防疫消毒药品,有条件的要准备机动车辆。
  7.初三毕业生应在体检后参加体育升学考试,以便学校掌握考生身体状况;学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学生既不虚报疾病,也不隐瞒疾病,同时要向家长做好正确对待考试的宣传工作,以消除隐患。因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中因伤病无法完成当场考试的学生,经考务组认定后,另行通知补考。补考学生的情况审核手续要完备,资料齐全备查。
  8.安全保卫组负责体育升学考试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试现场的运动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和学校交通安全的监督。学校要根据考试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赴考,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妥善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的学习和休息,指导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努力做好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9.升学体育考试结束后,各辖市、区要对成绩进行数据统计,将统计结果拷贝和书面总结一起上交常州市教育局(数据统计表另发),参加先进考点的评比(评比办法另订)。
  体育中考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工作面广量大,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附件:
  1.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报名汇总表
  2.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证
  3.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考场规则
  4.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5.2011年常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平时成绩审核办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体育  中考  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附件:DA004-D0100-2011-009++常教发〔2011〕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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