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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2010年常州市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和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1-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1-02-10 公开日期:2011-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金坛市金城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等4所成人教育中心校为市级第三批成人教育中心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金坛市金城镇小坵村村民学校等35所居民(村民)学校为首批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
关于公布2010年常州市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和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的通知
常教终〔2011〕3号

常教终〔2011〕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的意见》(常政发〔2006〕147号)、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常州市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试行)》(常教职〔2007〕24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常州市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常教终〔2010〕9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0年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和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组视导、市教育局研究等程序,金坛市金城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等4所成人教育中心校为市级第三批成人教育中心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金坛市金城镇小坵村村民学校等35所居民(村民)学校为首批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成人教育中心校要把服务“三农”当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开发技能、培养人才、促进就业、服务经济”中心,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失地农民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实施新市民教育、新农民教育、农村社区教育、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为我市农民致富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各居民(村民)学校要以“便民、富民、乐民”为着力点,以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居民素质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满足居民(村民)掌握科学技能和文化学习的需求。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为积极营造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良好氛围而努力。
   附件:
  一、2010年常州市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二、2010年常州市居民(村民)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区教育  标准化建设  达标单位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0日印发

 

附件:DA004-D0100-2011-007++常教终〔2011〕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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