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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0-001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终〔2010〕1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0-10-13 公开日期:2010-10-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举办机构、活动时间和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举办常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的通知
常教终〔2010〕16号

常教终〔2010〕16号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中专校、技工校,局属各学校,各社会办学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举办常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倡导终身学习、提高全民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为目标,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推动全民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生活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美好。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常州市终身教育协会
  启动仪式承办单位: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政府
  四、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组织委员会
  总顾问:居丽琴(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主  任:杭永宝(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中(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丁伟明(常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丁  一(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汪明光(常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梅向东(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章卫忠(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  涛(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会长)
  相关部门领导为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梅向东(兼)
  副组长:贺国良(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陈四方(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黄  屹(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
      张惠芬(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处长)
      史菊红(常州市文明办综合处副处长)
      陈益平(中共戚墅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戚墅堰区文明办主任)
      丁  皓(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副处长)
  成  员: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和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在常高校、中专校、技工校、局属各学校、社区培训学院负责人,部分农村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副秘书长。
  (三)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办公室
  为保证“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活动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由张惠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丁皓、王建华、高惠芳、张宝林、高云荣、任志奋组成。
  五、活动时间与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30日—11月5日。10月26日召开常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新闻发布会。10月30日在戚墅堰区举行常州市“2010年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启动仪式。同时,在其他各辖市(区)设立6个分会场。
  (二)活动内容
  围绕“推动全民学习,让生活更加美好”的活动主题,结合建国61周年庆典,进行广泛宣传;举办学校、社区共建、关注弱势群体活动、共享学习资源、终身学习专题讲座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才艺展示等主题文体活动;制作宣传版面,总结终身学习成果,展示近年来我市社会教育取得的突出成绩,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世界。
  六、活动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涉及面广、意义重大的工作。各辖市(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活动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辖市(区)及有关单位要成立宣传报道小组,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切实抓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宣传终身学习理念及本次活动的意义,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沿街单位,活动周期间均要一条“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的宣传标语(见附件2)。
  (三)确保活动落实。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积极参与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帮助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活动;组织和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共同开展终身学习主题活动,从强化教师的终身教育观、帮助学生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品质以及为社区居民的学习提供服务支持等方面,积极开展“三个一”(一次主题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主题板报宣传)等活动,常州社区大学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特色活动方案,开展相关活动。
  市终身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根据活动安排和各自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相应工作。
  各社会办学单位要积极做好各类公益培训活动,要特别关注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倡导活动周期间至少举办一次免费惠民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本次活动周主题,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并在搞好本单位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所在地社区教育学习活动,有序向社区开放教育资源。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学习活动周的主题和本通知精神,按照“面向人人、服务人人”的原则制定活动周实施方案和有关活动计划,并于10月20前将活动周启动仪式方案、活动周实施方案和具体活动安排表交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邮箱:juzs@czedu.gov.cn)。
  为确保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活动质量和效果,活动周期间,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随机安排现场察看、项目观摩和媒体采访等活动。
  (四)及时总结表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结束后,各辖市区、局属各学校以及其他参与单位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总结和五张反映活动周的照片或活动记录光盘于11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终身教育处,市教育局将评选组织奖并给予表彰。评选办法见附件3。
  附件:1.“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活动项目安排表
        2.“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宣传提纲
        3.“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周”组织奖评选方案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终身学习  推进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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