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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0-001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10〕1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0-10-19 公开日期:2010-10-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的竞赛组织、竞赛项目和安排、参赛对象、竞赛命题与发证、奖项设置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常教职〔2010〕17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城市学院、技工院校:
  为促进职业学校扎实开展技能训练,积极参加技能竞赛,以技能竞赛带动职业教育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工作的意见》(常教职〔2008〕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1-12月组织开展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各专业项目的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1.本次竞赛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交通技师学院、常州冶金技师学院、江苏省武进中等专业学校分别承办。
  2.主办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负责竞赛组织工作和技术支持,其秘书处设在市职教研究所,负责落实和安排竞赛事宜。联系人:花向阳,徐卫国,联系电话:86649352、13685215758,工作邮箱:zjsxwg@czedu.gov.cn 。        
  3.各赛场负责人
  (1)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王亮伟、张桂春(13961189352);
  (2)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王巍平、王劲(13813553128);
  (3)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黄志良、王伟(13861283201);
  (4)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高 慰、钱竑(13806126878);
  (5)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王国海、陈立群(13915000036);
  (6)常州交通技师学院:杜光宇、卞志兴(13813588270);
  (7)常州冶金技师学院:张涌海、李伟(13915043919);
  (8)江苏省武进中等职业专业学校:钱文玉、戈志强(13584321998)
  4.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比赛的场地、设备、人员安排、就餐、竞赛项目秩序册等一切准备工作(竞赛项目秩序册,按省赛格式制作,参赛选手名单由组委会提供)。
  二、竞赛项目和安排
  1.本次竞赛共设10个专业类别32个竞赛项目(根据各校报名情况可稍作调整,少于3个参赛队的竞赛项目由组委会指定直接参加省赛),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详见附件2《“技能竞赛月”竞赛情况一览表》)。设置相关专业的学校均应组队参赛,并鼓励尚未获得省赛大奖的教师积极参赛。
  2.竞赛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技能竞赛月”竞赛情况一览表》。
  三、参赛对象
  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五年制高职高技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高技四至五年级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在2009年、2010年省赛中获教师组一等奖的教师不参加同一项目的竞赛。
  四、竞赛命题与发证
  1.本次竞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专家命题。教师组、高职学生组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按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职业资格三级)为命题基础,中职学生组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的准三级命题。
  2.理论和实践操作成绩均合格者及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参赛选手根据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分别设10%的一等奖、20%的二等奖、30%的三等奖。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奖证书。
  3.团体优胜奖
  团体优胜奖以职业院校为单位,根据各学校选手获得各类奖项的等次和数量换算成分值(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4分)累计后排序,取累计总分前5名。
  4.专业优胜奖
  对有关专业大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颁发专业优胜奖(如专业大类各竞赛项目均名列前茅)。已取得团体优胜奖的学校不享受该奖项。
  获奖者均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学校给予经费奖励。
  六、组队与报名
  本届竞赛由学校组成代表队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3),并于2010年11月5日前将下述材料报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审核。
  1.报名表
  报名表按竞赛专业类别单列(一个专业类别一张表),并另发1份报名表电子稿至工作邮箱:zjsxwg@czedu.gov.cn
  2.参赛选手资料
  (1)学生入学注册学籍卡复印件(或招办录取名单复印件),教师在编(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证明(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报名参加电工电子类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的师生须持有电工上岗证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5日。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七、竞赛经费及其它安排
  1.本届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参赛单位分担,参赛学校按参赛人数每人100元承担,其余部分由主办单位承担。
  2.竞赛期间,组委会统一安排工作餐。
  3.竞赛期间的市内交通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八、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1.常州市“技能竞赛月”所有竞赛项目均按2010年江苏省技能大赛各项目的竞赛实施方案调整执行。
  2.常州市各专业竞赛项目的实施方案将于2010年11月5日前在常州职教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各竞赛项目备料及工量具清单将于本项目竞赛前一周在常州职教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请各参赛学校及时关注常州职教网上发布的有关技能竞赛的信息。
  各承办单位于2010年11月22日前完成各项技能竞赛的秩序册并发电子稿至zjsxwg@czedu.gov.cn
  技能竞赛时间统一为竞赛当日上午8∶00前报到。8∶00-8∶20召开赛前领队会议,8∶30竞赛开始。个别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的,以竞赛公告为准。
  附件:
  1.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竞赛情况一览表
  3.2010年常州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月”活动报名表

                                         二 〇 一 〇 年 十 月 十 二 日

主题词:职业院校  技能竞赛月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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