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生局,教育局: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教育厅办公室联合转发的《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 工作 通知 抄送: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各普通高等学校,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常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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