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委(2009)16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2009年,常州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教育惠民工程的目标任务,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突出高位均衡,更加关注民生福祉,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让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为了展示广大师生、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献身教育、关心教育、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时代风采,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树立教育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常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教育,因他们更美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常州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常州市电化教育馆、常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常州教育报
网络支持:常州教育网、龙城网上家长学校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从事教育、参与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影响、推进常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广大师生员工、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入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存高远、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以及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勇于开拓,具有强烈的改革精神、创新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立足教育,心系社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本年度内对常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或个人的经历或行为具有鲜明突出的榜样性、示范性。
3.其事迹在教育界及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相关新闻事件在本年度内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包括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关注报道。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征选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
在常州教育报、常州教育网刊发启事,向社会公开征选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
推荐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推荐2-3人,各级各类学校、市直属非校事业单位可各推荐1-2人;二是社会各界(包括社会人士、学生、家长)推荐;三是新闻媒体推荐;四是个人自荐。
推荐实行实名制。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参评事迹必须真实可信,事实清楚。请将推荐表(见附件)及被推荐人当年度被媒体报道的新闻作品原件或复印(制)件等相关材料一式10份,寄送“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812室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邮编:213022;联系人:张洪杰;电话:85681362)。
第二阶段:初选阶段(2010年1月11日-1月25日)
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的基础上,由组委会确定20名候选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候选人事迹、选票及投票办法在常州教育报、常州教育网上同时发布,通过网络平台和读者票选两个渠道,对20位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和报纸投票。
第三阶段:评定阶段(2010年1月26日-2月5日)
结合社会各界人士投票,评委会从20位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中,选出10位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由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
对评选出的10名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和主题沙龙、论坛、报告会等形式宣讲他们的先进事迹,塑造常州教育工作者勤勉奉献的良好形象、常州学子好学有为的良好作风和社会各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相关说明
参评者的事迹以文字材料的形式报送,事迹叙述应以 2009年事迹为主,以第三人称拟写,不少于1000字。推荐人须提炼一份 300字左右的推荐理由,作为组委会颁奖词参考使用。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附件:2009常州教育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二 ○ ○ 九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主题词:教育 年度人物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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