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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三届常州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8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9)2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等
生成日期:2009-11-19 公开日期:2009-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第三届常州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意义、方案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第三届常州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常教体(2009)21号

常教体(2009)2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体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团委,在常各高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常州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长跑的重要意义,继续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教育、体育和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广泛发展,切实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要把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作为各部门一项重要而持久的任务,作为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抓手,把冬季长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在总结前两届冬季长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把这项活动抓紧、做实。要全面了解本地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的情况,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想对策、解难题、做实事。要组织推广冬季长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冬季长跑活动的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制约冬季长跑活动开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扎实的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制健康水平,努力开创阳光体育活动新局面。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有机结合;要因地制宜、积极实践,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长跑计划,提高校园体育场地使用率。校长要亲自动员和号召学生参加长跑锻炼,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体育教师要成为学校长跑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营造校园冬季长跑活动文化氛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注和支持。要结合学校运动会、体育节、团队日等活动开展 “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动员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冬季长跑活动,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冬季长跑的意义和作用,宣传本地区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冬季长跑活动形式。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中央有关媒体开辟专栏,对各地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跟踪报道,同时,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推出系列评选教育活动。省教育厅也将通过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专题栏目进行宣传和报道。
  四、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常州市教育局、体育局、共青团市委也将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学校、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各辖市区、各学校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冬季长跑活动中的先进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附件: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2.第三届常州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体育局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体育  冬季长跑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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