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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2009年常州市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9)1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等
生成日期:2009-11-05 公开日期:2009-1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举办2009年常州市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时间、参加对象、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举办2009年常州市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   州   市   体   育   局

常教体(2009)19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小学: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09年11月21-22日。
  二、参加对象
  1.各小学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学生必须是该校在籍在读学生;
  2.已挂牌的体育特色学校和申报创建体育特色的学校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比赛;
  3.运动员必须是 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三、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学校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加盖公章,于 11月4日前送交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周颂恩,电话:85681360;另报一份电子报名表至cz.xuwenbo@tom.com,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四、竞赛办法及名次录取
  1.篮球、排球、足球交流赛均设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如6队或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如7队或7队以上参赛进行分组循环,决赛时各组取1、2名进行交叉赛,决赛取前6名,不足6队参赛,按实际队数录取。
  五、会议安排
  1.篮球、排球、足球比赛领队会议时间分别为11月19日10:00、13:00、15:00,地点:虹景小学会议室(翠竹公园对面);
  2.篮球、排球、足球比赛抽签会议时间分别为11月9日9:00、10:00、11:00,地点:虹景小学会议室。
  六、参赛费用
  1.各参赛队需缴纳300元报名费,于11月4日前与报名表一并交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2.各参赛队其它费用自理。
  七、健康证明及保险
  1.各参赛队需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
  2.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并在报名时提供一份保单复印件。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篮球、排球、足球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2.已经挂牌和申报特色的学校名单。
 
 
                                            二 ○ ○ 九 年 十 月 十 四 日
 
  主题词:小学生  阳光体育  比赛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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