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国庆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9〕1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9-25 公开日期:2009-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做好国庆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关于做好国庆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教体〔2009〕15号
 


常教体〔2009〕15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性增大,又适逢秋冬季节来临,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交织,学校防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为切实做好国庆前后学校防控工作,根据省、市最新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庆放假前,各地、各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 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全天候畅通。市教育局值班电话为:办公室严维铭:13701490082;体卫艺处甘亦农:0510-81027955,13685227090;潘芳:13861221991。
        2.国庆放假前,各校要利用晨会、班会、告家长书(见附件1)等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防控流感的注意事项,务必明确当学生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时,在及时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3.国庆放假前,各地、各校要针对当前的防控形势,认真制定假期结束后对可能发生的新一波疫情的应对预案。强化与当地疾控机构的工作对接,做好必备的隔离场所、防控物资和药品的储备。了解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中有无旅游意向和具体目的地。
        4.国庆长假期间,特别是假期结束前一天,班主任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掌握学生长假期间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有发热(腋下体温37.5℃以上)并伴有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劝其在长假结束后继续居家观察治疗,不得到校上课。班主任要配合家长督促学生在假期中认真做好每天的体温测量工作,认真填写《国庆期间学生健康状况申报表》(见附件2),详细记录体温情况、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有无外出旅游史等情况。
        5.国庆长假结束后,各校必须严格把好三道关:(1)假期结束后第一天返校时,学生应将《国庆期间学生健康状况申报表》(见附件2)报学校,学校按班级做好学生体温记录,汇总后由专门人员负责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2)学校要组织人员,在学生返校时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确保不发生发热病人进校进班上课。发现发热症状的学生要进行登记,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就诊。(3)假期结束后的一周内,除继续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外,班主任和校医要加强巡检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假期中有外出旅游史、有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等人员的跟踪监测工作。另外,学校要继续做好开窗通风、重点场所卫生消毒、隔离处置、宿舍管理、健康教育、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流感疫情的暴发。
        6.对普通流感发热病人和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9月24日会议精神的要求,实行隔离、停课等相关措施。
        7.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校要及时掌握全市及本地区疫情发展态势,坚持正面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又要防止过度恐慌心理。让每位师生了解流感防控知识,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班主任和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之中,引导学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告诫学生不可轻信传言,渲染疫情,帮助学生树立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治的信心,减少和避免恐慌情绪,努力营造学校重视、家长配合、学生参与的防控工作氛围,确保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
        从前一阶段我市甲型H1N1流感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各校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对控制我市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有一些地区或学校的防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要在国庆长假后,对所辖学校继续进行督查或抽查,使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告家长书——家校携手共防“甲流”
                    2.国庆期间学生健康状况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流感  防控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居丽琴副市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