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09〕3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9-18 公开日期:2009-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等作出了说明
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的通知
 


常教基〔2009〕30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
        自9月1日我市全面启动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以来,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收看了《开学第一课•我爱你中国》等专题节目,围绕着“我爱我的祖国”的主题陆续开展了相关活动。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展评时间
        2009年10月下旬
        二、展评内容
        教育部明确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内容包括“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我为祖国服务”三个部分。各地、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展评做好准备。
        1.“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一是组织师生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平台播出的讲述新中国建立历程的专题片《走进新中国》(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和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将提供下载或在线观看);二是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到学校宣讲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三是组织中小学生收集、整理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并在校内外进行宣讲。
        2.“感受祖国变化”:一是充分利用反映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形势教育大课堂》系列专题片(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和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将提供下载或在线观看)、宣传图片、读本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感受家乡、祖国的发展变化;三是以作文、书画、摄影、摄像、征文、演讲、主题班会等形式展示祖国、家乡建设成就。
        3.“我为祖国服务”:在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和感受建设成就的基础上,组织中小学生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指导学生撰写活动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
        三、有关要求
        1.各地、校要将今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与建国六十周年纪念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周密布置,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创新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当前特别是要用好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提供在线收看和免费下载的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其他推荐资源。
        2.各地、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优秀童谣评选投票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童谣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明电  中文发电〔2009〕30号)安排,开展全国优秀童谣投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为:
        (1)评选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27日
        (2)发布投票评选消息。9月14日,中国文明网(www.wenming.cn)、央视网(www.cctv.com)发布投票评选消息。 
        (3)组织投票评选。9月14日至27日,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等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通优秀童谣评选页面,公布初选后的童谣作品,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4)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各学校要将开展优秀童谣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以落实,广泛动员,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参与,评选出自己喜爱的优秀童谣,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5)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学校要把开展优秀童谣评选活动作为“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安排,迅速行动。发挥自身优势,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利用微机课、家庭电脑上网等方式登录有关网站参与投票。
        3.各地、校要组织和指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主办的活动成果展评活动。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开通了“我爱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专区,开展“家乡建国英烈故事”、“祖国家乡新变化”、“社会实践活动体会”的作品收集、展示和评比活动。学校信息中心(微机教研组)及班主任可利用微机课、主题班会、主题中队会时间组织学生在学校微机室(学生也可以在家)登陆中国校外教育网上传收集、整理的家乡为建立新中国做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创作的反映家乡、祖国发展变化的作文、书画、摄影、摄像作品,撰写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等活动成果。本次活动获奖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对各地、各校德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展评办法详见附件或登录中国校外教育网)。
        4.各地、校要在活动的过程中注重收集图像和文字资料,活动结束后制作成PPT,同时形成文字总结。各辖市、区报送10-15份材料(每份材料包括PPT和文字总结),局属学校直接报送教育局基教处。报送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
        5.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并召开展评大会,结合“我爱我的祖国”读书征文活动进行表彰。展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殷涛;联系电话:85681352
        电子信箱:jyjyt@czedu.gov.cn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学  民族精神月  展评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