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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倡议学生服用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9〕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9-16 公开日期:2009-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倡议学生服用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关于倡议学生服用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常教体〔2009〕14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增强广大学生的免疫能力,经研究,决定倡议全市学生服用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统一组织,认真落实,指派专人负责,于9月20日前落实好此项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安全用药工作。学校要以告家长书(见附件1)等形式,将此项工作告知每位学生家长,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中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处方(见附件1)由市卫生部门统一提供,各地、各校要根据自愿原则,在征得学生家长同意的基础上推荐学生服用。
    四、组织形式
    1.各走读学校由学校提供中药处方,由家长自行去医院或药店购买,煎煮服用。
    2.各寄宿制学校由校方统一组织实施,并统一煎煮或请医院代煎等方式进行。采用学校统一煎煮的,要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药品泡制,确保药量适当、用药安全(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按不同的剂量服用)。
    3.各地、各校要周密安排,告知学生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认真统计好服药学生数。
    4.接市卫生局通知,此次预防甲型H1N1流感中药处方以此通知处方为准。
    附件:告家长书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学生  流感  预防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居丽琴副市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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