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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体〔2009〕1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9-09-10 公开日期:2009-09-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各项任务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常教体〔2009〕1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我市也出现了类似情况,9月7日全天新增确诊甲型H1N1流感17例。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的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现将《常州市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抱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开学的第一项任务来抓。
        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由一把手为责任人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建立并启动紧急防控预案,切实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明确分工,细化环节,责任到人,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思想。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务必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本通知精神落实情况于9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jyjpf@163.com)。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做好晨检记录、缺勤登记及随访工作。
        (一)各校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尽快配齐配全能充分满足学校晨检等需要的体温计、消毒液等器材,决不能出现因器材不足致使晨检制度不落实的现象。
        (二)各校要指定专人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若已出现多起发热病例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午检。
        (三)各校要根据《学校学生及晨检和午检登记表》和《学校晨检汇总表》做好晨检工作。学生晨检有异常的学生要做到逐人登记;每日汇总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写。
        1.走读学校由家长和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晨检工作。学校给每个学生下发《走读学校学生健康状况反馈表》(见附件3),由家长要负责填写落实,学生上交学校。由学校做好汇总和统计。
        2.寄宿制学校以宿舍或班级为单位开展晨检工作,按照《寄宿制学校学生晨检(午)检登记表》(附件4)格式,对有症状的学生逐一登记。
        3.教职工每天入校前在家做晨检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4.学校每天要填写《学校学生晨(午)检记录汇总表》(附件5)和《学校教职工晨(午)检记录汇总表》(附件6),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整理存档。
        (四)校内晨检和观察中发现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学校要立即将发热学生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
        (五)各校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上报制度,落实相关联系人,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学校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以及流感样症状的聚集性病例,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上报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小时内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六)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加强居家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还要做好医学隔离观察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学习指导工作。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坚持教室、宿舍每天开窗通风,并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消毒记录要详细登记消毒人员名单、消毒药品名称、溶液调配比例、消毒时间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学生军训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一)各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结合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
        (二)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配备随训医务人员,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在学生军训开始前,参训学校应以班为单位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
        (四)施训单位要为受训学生提供整洁、通风的住宿条件,合理安排每间宿舍的入住密度,经常开窗通风。做到科学施训,劳逸结合,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
        (五)参训学校要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每天两次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随训医务人员要具体督促落实每日晨午检工作,对学生晨午检日志进行检查,对缺勤的师生和帮训官兵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
        (六)在军训基地施训的,要对学生采取封闭式管理,受训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军训基地,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军训基地,确有需要进入的,必须经医务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并进行严格登记后方可进入,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输入。
        (七)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和帮训官兵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按医嘱进行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五、各校要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严重的地区和学校尽可能避免大班授课,合理安排小班上课。国庆长假将至,各校要教育学生尽可能避免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并做好自我健康状况观察工作。节后返校时由家长向学校报告学生假期是否外出,外出目的地及是否有流感样症状。
        六、建立甲型H1N1流感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8:30前各班级完成晨检,9:00前将情况报学校汇总,直属学校10:00将《学校晨(午)检上报教育局汇总表》(附件7)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jyjpf@163.com)。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于15:00前将《辖市区教育局晨(午)检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表》(表8)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附: 
        1.常州市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2.常州市教育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走读学校学生健康状况反馈表
        4.寄宿制学校学生晨检(午)检登记表
        5.学校学生晨(午)检记录汇总表
        6.学校教职工晨(午)检记录汇总表
        7.学校晨(午)检上报教育局汇总表
        8.辖市区教育局晨(午)检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表

                                                二○○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学校  流感  防控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居丽琴副市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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