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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1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09〕3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等
生成日期:2009-08-18 公开日期:2009-09-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机构组成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常教办〔2009〕38号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  州  市  监  察  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建  设  局


常教办〔2009〕3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89号)精神,常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安办)已成立,统一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校安办的主要职能
  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全市校舍安全工程的政策、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研究制定《常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根据省校舍排查、鉴定、抗震加固、维修、新建等技术导则,负责技术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指导督促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备案和汇总,组织市级督查活动;筹措资金,根据工程实施的实绩,对经济薄弱地区实行“以奖代补”。调研了解并协调处理各地工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进度,推广先进经验;接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建立沟通和联系机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市校安办的机构组成
  市校安办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韩涛担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郑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唐耀平、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月冬、市监察局副局长曹玉屏、市建设局副局长邹云龙担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及监督检查组三个专业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由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派员组成,郑辉同志兼任组长。技术指导组由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及市地震局派员组成,邹云龙同志兼任组长。监督检查组由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及市安监局派员组成,曹玉屏同志兼任组长。
  三、各辖市、区均应成立相应机构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辖市、区均应按要求尽快成立相应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办公室要相对集中办公,并于8月21日前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人员名单、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市校安办备案。各辖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进展等,均应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市校安办。
  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印模样式附后)。
  联系人:市教育局计财处谢俊耀,电话:85681326、13606142856,传真:85681328,电子邮件:jujc@czedu.gov.cn。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附件:常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式样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监察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建设局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学校  校舍  安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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