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法〔2009〕4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校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常州市教育局校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办法 2.校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复习提纲
二○○九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干部 法律知识考试 办法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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