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人〔2009〕25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快其专业发展步伐,营造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氛围,决定开展第二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一)评选对象:全市职业学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评选数量: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各5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二)
三、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教育教学理论考试。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划定一定的基准线,合格人员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参考书目为《职业教育项目课程开发指南》(徐国庆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划定一定的基准线,合格人员参加综合评审。主要考核口头表达能力、职业学校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育教学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水平等。
3.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4.市教育局和劳动保障局综合评审。
(二)评选程序
1.教育教学理论培训考试报名。对照条件由学校推荐报名。无名额限制。
(1)考试时间为9月20日9:00至11: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组织管理办法与常教人〔2009〕23号文件相同, 市教师培训中心组织直属学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候选人的考试,各辖市区组织所属区域候选人考试。
(2)每位参评人员交纳教育教学理论培训费200元。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6月30日前,需参考书的学校把订单(附件八)发至czzjszs@vip.163.com。
(4)8月30日前,直属学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各辖市区把理论培训考试汇总名册(附件三)电子稿发送至jyjhc@czedu.gov.cn,培训费交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理论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参加,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
3.专业技术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考核时间为10月,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
4.个人申报。理论培训考试、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合格的教师对照条件,进行个人申报。
5.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考核,填写《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七,原始测评表以地区或学校为单位,保管至少一年备查)。学校将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汇总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直属学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直接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6.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分别对所辖学校考核后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质量,将审核过关人员采用一定形式公示一周后,汇总名册报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7.上述程序逐轮选拔。
(三)申报学科和专业:候选人根据所任教学科或专业申报。
四、奖励办法
(一)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由市教育局发文并颁发证书。
(二)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每人分别享受一次性教科研津贴500元和800元。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承担,其余由主管部门或学校自行确定奖励办法。
(三)市职教新秀和职教能手由市教育局列入优秀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在评优晋级晋职中可优先考虑。
五、具体要求
(一)评选材料要严格按“评选材料目录”(附件四)中列项装订,“评选呈报表”一式二份不装订(附件五)。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今后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五级梯队”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等处罚。
(三)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有效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把此次评选作为促进本地区、本校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一、第二批常州市职教新秀基本条件
二、第二批常州市职教能手基本条件
三、教育理论培训考试汇总名册
四、评选材料目录
五、评选呈报表
六、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七、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八、参考书目订单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师 职业教育 新秀 能手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