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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9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0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09〕2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等
生成日期:2009-06-05 公开日期:2009-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09年职业学校招生的目标任务、范围等作出了具体的说明
关于做好2009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常教办〔2009〕23号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教办〔2009〕2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局属各初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09〕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09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切实落实职业教育招生目标任务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真正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战略突破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不扩招、不扩班,积极促进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要将职业教育招生任务落实到省级(三星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详见苏教办〔2009〕14号附件二),并将此招生任务分解表于2009年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社处。
    各初中学校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业绩观,认真指导学生及其家长根据学生实际条件、学习兴趣和发展意愿,正确选择能取得最佳发展的教育途径,积极鼓励适合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报读职业学校,为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目标和职业教育2.4万人招生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二、积极拓展职业教育招生范围
    各职业学校要切实落实招生措施,确保省内招生计划的完成,加强南北合作、东西合作和省外合作招生工作,进一步稳固和拓展生源基地。要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其中中职学历教育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计入当地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并享受国家给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有关支持政策,对取得高中学历者实行1-2年制职业教育,毕业可颁发中职学历证书。要鼓励应、往届中职中技毕业生继续报读高级技工班,加强中高技衔接,拓展学生来源,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有序进初中学校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做好社会宣传和升学指导工作,通过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办学业绩、学生就业方向和发展途径以及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宣传,增强准备报考职业学校的初中学生及其家长对职业教育和学生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了解,扩大职业学校的社会影响。
    各初中学校必须将市招生办公室印发的《2009年中考招生指南》完整发至每个考生手中,不得截留不发或截去部分内容,确保将今年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信息全面准确地传达给初中毕业学生及其家长,真正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如有违反,坚决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初中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尊重和保护学生自主选择权利,严禁地方保护主义。
    四、加强职业教育招生管理
    今年我市职业教育招生继续实行不填志愿,学生及其家长与招生学校面对面双向选择,职业学校择优录取的方式。职业学校可接待考生及其家长到本校咨询,进行意向性登记,中考分数揭晓,职业学校方可根据本校招生条件登记预录,经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正式录取,学生学籍严格按照教育或劳动保障部门电子注册系统注册。各职业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不得在中考分数揭晓前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严禁通过中介或生源学校单位或个人返回招生费用或财物等违法手段招生,如有发生返回或收受招生费用或财物,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7月初,市和辖市、区将分别举行职业教育招生市场,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市场的组织和管理,及时将招生市场的时间、地点告知初中学校和有关考生,确保招生市场公平公正、有序有效举行,为考生选择职业学校做好服务指导工作,禁止不具备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培训机构进入招生市场。
    为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保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今年一律不安排非学历社会培训机构、成人学校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学历职业教育招生计划。非学历社会培训机构、成人学校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审批擅自举办各种形式的学历职业教育专业班、校外班(合作班)不得在常州招生,不纳入常州市职业教育招生统计信息。未经《2009年中考招生指南》发布的学校和不具备学历职业教育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在常州招生,不得进入职业教育招生市场。
    五、加强考核激励机制
    完成职业学校招生2.4万人的目标,是今年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吸引更多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招生逐级旬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招生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逐级向市教育局职社处汇报最新招生情况,从7月上旬至9月下旬,每十天上报一次。
    市教育局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目标管理机制,把职业教育发展、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招生管理工作列入对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任务完成得好的职业学校,优先推荐申报省职业教育资助项目。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在常州职教网下载)
                    

二 〇 〇 九 年 六 月 三 日

主题词:职业学校  招生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职社处、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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