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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首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9-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职〔2009〕1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等
生成日期:2009-06-08 公开日期:2009-06-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常州市首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举办的要求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举办常州市首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 州 市 人 事 局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常教职〔2009〕17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在常各高校,各职业院校: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民富之路,创新是民族之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44号)、《关于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业行动工程的意见》(苏教职〔2006〕20号)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推进学校产学研训结合和创新成果转化,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增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首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常州市人事局、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大赛承办单位: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职业教育研究所、常州市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行业协会、常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常州市龙城学生创业科技孵化园。
    3.大赛支持单位: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常州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常州市天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各主要新闻媒体、常州教育网、常州职教网。常州职教网为本次大赛工作网站,发布本次大赛有关文件和信息。
    4.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大赛主办、承办单位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领导组织、决策协调等工作。
    5.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赛事策划、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冠名征集、经费筹措、新闻宣传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6.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聘请主办单位领导、有关专家、学者、教授、企业家等担任顾问和评委,具体负责大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二、大赛参加对象
    1.在常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并邀请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参赛;
    2.在常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3.在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
    4.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三、大赛作品要求
    1.科技创新作品
    科技创新作品应是围绕生活、生产、身边的技术或在企业实习过程中,由学生本人独立或学生团队(不超过10人,并确定主要主持人1人及参与人员名单顺序,下同)完成的技术创新作品,也可以是学生本人独立或学生团队承担研究课题或开发项目的发明与技术创新作品。学生作品可以在教师或企业师傅指导下完成,但必须是学生构思、设计、制作完成,作品归属权或作品专利属于参赛人。
    科技创新作品应具有实用价值,以实物或产品形式呈现。可以是:
    (1)原始创新的作品,即专业领域前沿性和原创性研发项目、能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能对接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成果。
    (2)对现有技术、产品进行新组合的集成创新作品。
    (3)对已有技术、产品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的作品。
    其中,发明创造作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具有市场前景、符合创业条件、准备创业实践、需要创业支持的创新作品可同时参加创业设计方案的竞赛。
    2.创业设计方案
    创业设计方案应是学生本人独立或学生团队在结合本专业学习或与专业学习有关的创意的基础上完成的有实际创业需求的创业计划,可以是:
    (1)商业服务业创业计划。
    (2)科技创新竞赛作品创业计划。
    创业设计方案需提供创业项目书或创业计划书(包括项目市场前景分析、投资运营测算、创业业绩评估、实施管理模式、研发团队资料、使用场地要求等)。
    四、大赛作品申报
    1.大赛作品申报人应填写《常州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用下载表格在电脑上填写。科技创新作品应提供作品原理介绍书面文本(包括原理图、构造图、创新点、实用价值等)、作品外观照片、其它证明材料(包括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和其它有关申报作品评价、鉴定材料)各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创业设计方案应提供创业计划书一份。
    2.参赛作品须经参赛人所在学校推荐,件数不限。
    3.申报材料须于2009年9月10日前报至常州市首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申报表、创业计划书须同时报电子版,地址:常州高职教育园区,江苏省常州市滆湖中路5号,联系人:赵培新,联系电话:86336026,E-mail:pxzhao@cztgi.edu.cn。
    五、大赛作品评奖
    1.科技创新作品评选
    大赛主办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入围作品进行现场展评,听取作者作品设计制作和运行情况陈述和答辩(用PPT),根据作品的科技含量、先进程度、创新成分、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经费投入、规模大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评选。
    2.创业设计方案评选
    大赛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对入围作品,听取作者创业设计方案陈述和答辩(用PPT),根据作品的创意成分、商业价值、规模大小、可行程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评选。
    3.陈述、答辩和展评时间地点
    陈述、答辩和展评地点: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有关要求在常州职教网公布。
    4.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作品、创业设计方案分研究生组(含硕士、博士)、本科生组、高职组(含专科、五年制高职、高技四、五年级)、中职组(含五年制高职、高技一至三年级)四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若干名。具体奖项由大赛组委会根据作品报名情况和实际水平另定。
    (2)获奖作品作者(含多人或团队)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给予经费奖励(作者为多人合作的,不重复颁奖),对获奖作品指导教师同时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奖励证书。对积极参与本次大赛活动或作品评奖成绩显著的学校、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六、大赛后续服务
    大赛组委会对大赛产生的创业项目,给予以下后续服务:
    1.对符合申请省、市有关科技计划的获奖作品予以同等优先列项,优先申报各类基金。
    2.常州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为获奖科技创新作品免费展示推介,协助进行专利申报和交易,对获奖创业计划优先推荐创业风险基金。
    3.市科技、劳动、经贸部门提供技术咨询、产业指导、融资、担保等有关服务,协调为符合小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使创业计划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创业行动。
    4.鼓励获奖作者到“常州市龙城学生创业科技孵化园”(常州市天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创业或成果孵化,园区按国家有关科技孵化政策,在场地提供、注册登记、税收优惠、人事及劳动保障代理等方面给予配套服务,对入园孵化项目进行产业化成果嫁接,协调投资基金、金融等配套服务措施。
    5.获奖学生免费进入市人才服务中心优秀人才库,免费保管人事档案。对获奖学生创办公司在人事人才服务方面,可享受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各项优惠和优先服务。
    6.对职业学校学生获奖科技作品,推荐参加2009年江苏省职业教育学生创新大赛。
    七、大赛有关事项
    1.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2.大赛组委会在作品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对作品负有对外保密责任,但因不可避免的因素而致作品技术秘密和商业计划泄露,大赛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如发现参赛者和申报作品不符合本次申报和评选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技术成果者,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直到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参赛人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参赛人与作品实际归属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大赛无关。
    4.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大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人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大赛组委会,但无权要求大赛组委会弥补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大赛组织要求
    1.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参加本次大赛作为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措施,作为推进学校产学研结合、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平台,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宣传发动,统筹组织推进参赛工作。
    2.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进教学模式改革,通过课程教学、校企合作、企业实习、产学研项目、创新工作室、学生创新社团、创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途径或载体,进一步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与创业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参加本次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推动各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大赛推进工作:
    (1)5月中旬前,制定大赛方案,成立大赛组委会和工作机构,正式启动大赛工作。
    (2)5-8月,各院校宣传发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通过举办校内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推进校内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评选和推荐参加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作品。
    (3)9-11月,大赛组委会举办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初评和评展,举办颁奖活动,组织开展科技项目对接和创业服务活动。
    附件:
    1.常州市首届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常州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人事局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生  创新  大赛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俞志平副市长、
居丽琴副市长、王成斌副市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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