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职〔2009〕13号
各有关辖市、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7〕1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常州市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和课程改革实验点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常教职〔2009〕6号)精神,经学校申报、我局组织材料初审及实地评审,确定下列专业为2009年常州市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和课程改革实验点。
一、中职示范专业:
1.金坛市职业教育中心 计算机及应用
2.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 烹饪
3.溧阳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机械加工技术
4.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 会计
5.金坛市职业教育中心 服装设计与工艺
二、高职示范专业(五年制):
1.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机电一体化
2.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护理
3.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市政工程技术
4.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国际贸易实务
5.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工程造价
6.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影视动画设计
三、课改实验点:
1.金坛市职业教育中心 机电技术应用
2.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楼宇智能工程技术
3.溧阳市职业技术学校 饭店服务与管理
4.常州市武进区育才职业高级中学 幼儿保育
5.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护理
6.溧阳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机械加工技术
7.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表演艺术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职业学校 示范专业 名单 公布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