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研〔2009〕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新课程改革以来,各地区教研室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教科研人员的研究、指导、服务与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科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为进一步引导教研员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教科研水平,促进我市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2006-2008学年度优秀教研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对象:大市及辖市、区教研室在职教科研人员。
2.评选人数:各教研室评选出的优秀教研员人数约为本室教研员人数的15%。
3.评选方式:各辖市、区教研室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评选出优秀教研员候选人,于6月10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报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办公室,市教研室根据《常州市优秀教研员评选细则》(详见附件)评选确定常州市优秀教研员。
请各辖市、区教研室接通知后,认真组织,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一、《常州市优秀教研员评选细则》
二、部分支撑材料目录表
二OO九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教科研 评选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1日印发